藝光消防應急燈說明書
藝光消防應急燈使用說明書
一、概述與用途
本產品是用于安裝在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應急燈具,以應付突然性、事故性停電,停電后為人員疏散方向指示或消防作業提供照明的消防應急燈具。
本產品完全依照國家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標準設計制造。
本產品的型號由(企業代碼-類別代碼-產品代碼)格式組成,形式如下:
□ □- □ □ □ □- □ □ □ □ □ ,其中第一部分為企業代碼,由兩位字母組成,第二部分為類別代碼(第一字母B為標志燈具、Z為照明燈具,第二字母L為持續型,第三字母Z為自帶電源型,第四字母D為非集中控制型)。第三部分為產品代碼(第一符號Y代表光源類型為熒光燈,B代表光源類型為白熾燈、E代表光源類型為發光二極管,第二符號代表燈具的額定功率,第三符號為廠家型號)。
本產品適用于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
本產品無污染環境的重金屬或有毒材料。充滿電后待機功率<1W,符合綠色能源的要求。
二、主要技術指標
輸入交流電壓 | AC220V±10% | 額定功率 | 50Hz |
應急光通量 | >50lm | 燈具類別 |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
光源類別 | LED DC2.8V~3.4V | 主電功率 | 1W□ 5W□ |
應急轉換時間 | ≤0.25S | 外殼防護等級 | IP30 |
充電時間 | <24小時 | 應急時間 | >90分鐘 |
使用環境溫度 | 0℃~55℃ | 使用環境濕度 | <95% |
電池型號及規格 | 2×AA600 鎳鎘電池 | 質保期限 | 2年 |
三、性能及使用說明
燈具上有:紅色(充電)、綠色(主電)、黃色(故障)三種顏色指示燈各一個(或紅黃綠三色指示燈一個),試驗按鈕一個及蜂鳴器口一個。
【主電】綠色指示燈,此指示燈常亮時,表示市電正常(注:本燈具有電壓自動轉換電路,市電電壓如果處在150V左右時,燈具會由主電狀態轉入應急狀態,當市電電壓上升到170V左右時,燈具會自動由應急狀態恢復到主電狀態。使用本燈具時,應檢查輸入交流電壓是否正常))。
此指示燈慢閃代表燈具進入如月自檢狀態。此指示燈快閃代表燈具進入到年自檢狀態。
【充電】紅色指示燈,當燈具的交流輸入端接通AC220V電源時,燈具內的電路自動給電池充電,電池處于充電狀態,紅色指示燈點亮,當電池充滿電時,紅色指示燈熄滅,電池在充滿電后電路自動轉入涓流浮充狀態,延長燈具的使用壽命。
【故障】黃色指示燈,各種狀態如下:
1、電池未接或電池連線未接觸好、直流保險管開路、電池短路,或電池失效、電池充電回路短路時,黃燈為慢閃狀態。
2、光源開路或短路,應急回路故障時,黃燈為快閃狀態。
3、年檢時間不夠30min時,黃燈為常亮狀態。
【試驗按鈕】自復式按鈕,用戶應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對應急燈進行定期檢查。當按住測試按鈕的時間<3S時,燈具進入模擬主電供電故障狀態,燈具會點亮;當按住測試按鈕的時間在3S~6S時,燈具進入到月自檢狀態;當按住測試按鈕的時間>6S時,燈具進入到年自檢狀態,月自檢和年自檢時,點動按鈕可恢復到正常狀態。當燈具在停電后應急狀態下,按住測試按鈕>3S不動時,可以關閉應急照明功能。
【蜂鳴器】當燈具出現故障時,會報警響1S后停10S,提醒用戶根據黃色故障指示燈的狀態進行檢修。
【過放電保護】燈具內道路有精確的過放電保護,當電池電壓放電至額定電壓的82%~85%時,過放電路會及時切斷放電電路,切斷年后電流為零,可有效地保護電池,延長燈具的使用壽命。
【月檢和年檢】燈具自帶月檢和年檢功能,在正常使用并在應急工作過程中沒有放電到自動關斷的狀態下,燈具在通電48H后,每隔30±2天會由主電工作狀態自動轉入到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60S,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同時綠色指示燈進入慢閃狀態。
燈具持續主電工作每隔1年并在應急工作過程中沒有放電到自動關斷的狀態下,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到放電終止,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同時綠色指示燈進入快閃狀態,如果應急時間<30min,燈具蜂鳴器會發出響1S停10S的報警聲響,同時黃色指示燈常亮。
四、安裝使用方法
1、使用前應檢查燈具配件是否齊全,將燈具安裝牢固。
2、按接線圖正確接線。
3、接通市電AC220V時,燈具呈主電狀態,然后按住試驗測試按鈕,測試燈具的應急功能是否正常工作。
五、電池的更換方法
1、斷開市電AC220V,持續按住測試按鈕>6S,使應急功能關斷,旋轉取下燈具兩邊的固定螺絲,打開上蓋;
2、取下電池的正、負極;
3、旋轉取下固定電池的螺絲,取下電池;
4、更換電池;
5、然后按照3-2-1的順序裝好電池。
六、光源的更換方法
1、斷開交流電AC220V,并持續按住測試按鈕>6S關斷燈具的應急輸出;
2、拆下光源兩邊的電線,更換新光源;
3、按照接線圖接上新光源;
4、然后按3-2-1的順序安裝好光源。
七、保養維護
可使用棉布或高純度酒精擦拭應急燈外殼,注意不能使用天那水及汽油,否則會損壞燈具的外殼及其他零件。請勿在雨水、濕度大于或等于95%的環境、有腐蝕性的環境下使用。燈具運行過程中必要時可以按照試驗按鈕的使用要求使燈具進入月檢或年檢狀態。
八、故障分析與排除方法
故障現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備注 |
黃燈慢閃 | 電池或充電回路故障 |
檢查電池連接線、直流保險管 或更換同規格電池。 |
如更換電池不能排除故障, 則需要返廠維修。 |
黃燈快閃 | 光源或應急回路故障 |
檢查光源是否損壞, 或更換同規格光源。 |
如更換光源不能排除故障, 則需要返廠維修。 |
燈具不能應急 |
檢查是否充電18H, 或光源是否損壞。 |
將燈具充電18H以上, 或更換同規格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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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時間不夠 |
檢查是否充電18H 和光源規格 |
將燈具充電18H以上, 或更換符合要求的光源 |
如應急時間不夠, 則需要更換電池。 |
九、質保期限
本產品質保2年。從出廠日算起,產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請與當地經銷商聯系,經銷商能幫你更換或維修。注意一旦拆開機殼將終止保修。
十、使用注意事項
1、開箱使用前必須檢查外觀是否有損傷,安裝使用前檢查配件是否齊全,并詳細閱讀此說明書,方可接上交流電源充電。
2、消防應急燈的主電源應由消防單獨開關控制,不受普通燈具或其他電器的電源控制開關的影響。
3、燈具采用充電電池組,出廠時電池組處于放空狀態,試用前應先充電約24小時左右。
4、當需要更換光源時,必須和本公司所提供的規格與參數一致的光源替換,勿用劣質光源。因光源連接著交流電源和逆變輸出,更換時,必須切斷交流電源和直流保險管,以確保人身安全。
5、只能使用同規格的保險管替換,因燈具上的保險管連接交流電源,更換時必須切斷交流電源,以確保人身安全。
6、長時間擱置不用,會影響電池的壽命,此時應將燈具進行完全充放電3次以上,將電池里面的化學物質充分激活。以恢復電池的正常容量,再投入到正常的使用狀態。每次使用時,必須接上交流電源AC220V,充電時間約24小時,當放電時間小于30min時應更換電池。更換時請注意電池的型號、極性和容量。
7、用戶在使用時必須按要求在接地標志處安全接地。
8、運輸和安裝過程中應避免暴力操作,以免影響燈具的性能及防護等級,燈具應避免儲存在大于55℃的高溫或低于0℃的低溫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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