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指示燈故障排除
安全出口指示燈在安裝使用的過程中,有時會出現黃色故障指示燈閃爍,及伴隨語音故障報警提示的聲音產生,此時并非完全屬于燈具故障,通過人為手動調整,可將故障排除,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調整。
一、安全出口指示燈自帶功能
用戶在第一次使用燈具時,在安裝好指示燈具接通市電狀態下,燈具會發出‘滴’的一聲,這個是燈具接通市電后發出的,表明燈具處于通電的狀態。同時,燈具面板上面的狀態顯示燈【充電狀態顯示燈,綠色指示燈點亮,充滿電或斷電后熄滅】,及【主電狀態顯示燈,紅色指示燈點亮】。
藝光安全出口指示燈工作狀態顯示燈詳解圖
二、安全出口指示燈的自檢功能
(1)燈具持續工作48小時后每隔(30+/-2)天左右,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35S+/-3S,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小于30S時,燈具會出現聲、光信號,只有斷開交流電源將故障排除后,聲、光信號才會終止;
(2)燈具持續主電工作每隔一年,會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至放電終止,然后自動恢復到自動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小于30分鐘時,燈具會出現聲、光信號,只有斷開交流電源將故障排除后,聲、光信號才會終止;
(3)指示燈具的檢測可手動完成,月自檢和年自檢可手動完成,手動自檢不影響自動自檢計時;如燈具斷電且應急工作至放電終止后,燈具在接通電源后重新開始計時;
三、故障產生原因分析
【故障狀態】:黃色指示燈,并有聲信號(每50 S響一次,每次持續2S,音量在正前方1米處為65-85分貝,只有將交流電源斷開,把故障排除后,聲光信號才會停止);
1、使用區域市電電壓異常,短時間突發的高壓電流,導致指示燈電路某個元件燒壞;
2、安全出口指示燈電池連線未接觸好或松動,或電池短路,電池失效時,故障指示燈以1HZ的頻率閃爍;
3、安全出口指示燈直流保險管開路時,故障指示燈以1HZ的頻率閃爍,可能出現故障報警提示;
4、光源短路或光源開路時,燈具故障指示燈以3HZ的頻率閃爍;
5、指示燈具在定期的月自檢時應急時間小于30秒時故障指示燈常亮;定期的年自檢時,消防應急燈的應急時間小于30分鐘時,消防應急燈故障指示燈以4HZ的頻率閃爍,可能出現故障報警;
6、使用時未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步驟執行;
7、運輸或受強烈撞擊造成電路接觸不良或元件松動;
四、故障簡單排除法
用戶在正常使用安全出口指示燈時,發現指示燈具出現故障指示燈點亮,及語音故障報警時,可以通過按住手動模擬開關約3-5秒鐘,將燈具關閉,或通過按住模擬控制按鈕時間的長短,模擬設置月自檢或年自檢,對應急燈具的模式進行重新調整。
五、藝光安全出口指示燈故障排除方法
故障現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黃燈慢閃 | 電池或充電回路故障 | 檢查電池連接線,直流保險管,或更換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
黃燈快閃 | 光源或應急回路故障 | 檢查光源是否損壞,或更換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
燈具不能應急 | 檢查是否充電18小時或光源是否損壞 | 將燈具充電18小時,或更換相同規格型號的光源 |
應急時間不足 | 檢查是否充電18小時或光源規格 | 將燈具充電18小時,或更換符合要求的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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